首页 >> 公证服务 >>工作信息

城建拆迁需规范  公证监督止纷争

 

盐城市亭湖区委、区政府从城建拆迁工作中的公证监督入手,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密切了党群关系。

盐城市亭湖区在调查中发现,近年来的信访和矛盾纠纷,有许多是城市拆迁中合同不规范造成的,主要表现为:一是部分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法律意识淡薄;二是合同格式、内容不规范,有的甚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三是少数拆迁人拆迁不民主公开,搞暗箱操作;四是不履约,导致矛盾冲突。

针对这些问题,盐城市亭湖区成立了拆迁办,并将公证处负责人作为拆迁办成员。公证处对申请和实施拆迁的全过程实行全方位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规范合同行为,防止产生不必要的拆迁纠纷。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时,由拆迁人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指派2名以上公证员协助拆迁人讨论研究确定合同预案,并指导按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明确拆迁项目、期限、拆迁时间、安置地点、安置补助费及相关资料。在实施拆迁前,公证处负责参与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办理公证。在实施拆迁中,公证处派出公证员现场宣传法律法规,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咨询,办理分割拆迁补偿协议、继承权、声明书等各类公证,确保现场拆迁规范,拆迁程序合法。合同履行过程中,公证处派专人定期到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处检查、走访、督促当事人按合同履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可能产生的合同纠纷提前预防,对已产生的纠纷帮助调处,对调处不成功的,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2005年以来,在公证处的有力引导、预防、监督、沟通和热情服务下,盐城市亭湖区城建拆迁矛盾纠纷下降50%,涉及合同问题的纠纷基本消除。区委民主决策、政府规范拆迁、当事人依法办事,使盐城市亭湖区在平安创建中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Copyright 2007~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