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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公调对接模式 全力维护和谐稳定

 

 

我区是盐城的主城区,面积850平方公里,人口85万。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社会矛盾不断出现,如何及时有效地化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已经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面对这一状况,我局从2006年下半年开始,结合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在基层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参与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探索出了 “公安搭台、司法唱戏”的公调对接新模式,取得了“一举多得”的效果。自公调对接以来,设在派出所的16个人民调解工作室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45起,轻伤害案件52件。全区连续两年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民转凶案件。去年,全区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4.9%,连续三次被省命名为社会治安安全区。

一、思想统一才能付诸实践,做好公调对接必须算好“三本帐”,营造全社会认可、全民参与的氛围

公调对接是一项探索性很强的工作,起初,少数领导不支持、一些干警不主动、基层群众不认可,致使工作难以开展,收效甚微。针对这一情况,我局首先从思想认识抓起,算清政治、经济、人情“三本帐”,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促进了公调对接的实施。

一是算好“政治帐”,争取领导重视。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人民调解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既可以有效化解纠纷,减少社会对立面,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又可以有效预防矛盾的激化,减少发案率,维护社会稳定,为地方政治经济社会发展赢得空间。为了把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统一到这个层面,我局积极向各级领导反复进行宣传、汇报、“算帐”,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区委主要领导和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市局和区委政法委分别牵头召开协调会议,落实有关事项。去年10月份,市里还在我区召开了现场会议。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和省公安厅以及湖南省公安厅的领导还先后到我区先锋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视察。

二是算好“经济帐”,争取各界支持。我区人口稠密、商业集中、经济发展快、城市建设任务重,社会矛盾也相对较多,有些社会矛盾如果不及时有效地控制,引起非访发生,既要化费很大的精力,又要耗费很多的财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区110接警的矛盾纠纷70%以上是民间纠纷,而我区公安警力又严重不足,大量民间矛盾积压在派出所,既影响了社会安定和干群关系,还牵制了公安机关从事侦破打击和其他维稳工作的力量。公调对接以后,方便了用人民调解的手段及时、有效地调处这些纠纷,让公安机关能够将有限的警力和财力更多地投入到社会面上的治安工作,既节约了司法资源,也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意识到这些潜在的优势后,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更加支持和配合,迅速落实了阵地。2007年,人民调解工作室先后劝阻群体性上访35批次278人,大大减少了不必要的财力支出,各级党委、政府也从中尝到了“甜头”。

三是算好“人情帐”,争取群众参与。公调对接工作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制度,既可以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也可以在“合法、合情、合理”的基础上化解矛盾,消除当事人的敌对和仇视,不打破原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结构,最大限度地增加了社会和谐因素。通过近两年的运作,这一优势已受到大多数群众的认可。目前,符合委托人民调解的轻伤害案件中,有89%以上的当事人主动申请调解,并且85%以上的都能调解成功,老百姓成了最大的受益者。去年421日,我区步凤镇村民张某与邻居李某因为一句小小的玩笑动了手,造成李某轻伤,李某报警并发狠要起诉,追究张某刑事责任,带到派出所后,人民调解工作室及时介入进行调解,一面告知张某违法行为的后果,一面劝说李某从邻里亲情出发,放弃追究张某刑事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一次性赔偿李某7650元,李某不再追究张某刑事责任,两人和好如初。事后,张某专门表示了感谢。                              

二、便民利民才能群众满意,做好公调对接必须解决“四大难题”,搭建方便群众、联系群众的平台

起初,调解场地、人员、待遇以及案源都成为困扰公调对接的“四大难题”。通过探索和实践,我们有效化解了这些难题,并构建了面向群众、方便群众的公调对接新平台,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第一、整合资源,前移阵地。我们在实践中发现,“有困难找警察”的观念在基层群众中已经根深蒂固,基层群众普遍认为,公安机关更具威慑力,有利于矛盾纠纷的解决。因此,基层派出所成了纠纷的“交汇地”、“前沿地”。面对这一状况,我局决定将各镇、街道调委会的人民调解工作室搬到派出所。为了尽快付诸实践,我局反复与公安机关沟通,并邀请公安机关实地进行调研、外出学习参观、专题研究会办,进一步统一了公调对接的思想,最终联合形成专门的会办纪要,确定将各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室前移,由基层派出所提供场地和设施,成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和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达成共识后,我们乘热打铁,迅速实施,在全区16家派出所建起了阵地,并全部达到 “六有”、“四落实”的要求

第二、落实人员,驻地调解。阵地落实后,人员问题又亟待解决。我局通过探索和实践,采取“三制”落实人员。一是派驻制。各镇、街道指派村、居调委会主任轮流到派出所值班。司法所长和镇、街道调委会主任每周一、周三到派出所接待、接访一次,遇有重大纠纷则全程参与。为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各村、居调委会主任每人值班至少15天以上;二是选聘制。我局和区公安分局联合从政法单位退休的老同志中和社会上有调解经验、在地方有一定威望和法律知识的老同志中选聘人员,并由区司法局统一聘用、统一考核;三是整合制。对疑难复杂纠纷,由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派出所民警、基层法官等人员组成联合调解小组进行调解,这样,既有效整合了资源,又通过联合调解的实践,带动了村、居调解员调解能力和水平的提高。

第三、解决待遇,激发活力。我局采取“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方法,解决调解人员的待遇,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他们的工作活力。对派驻的人员,由各镇、街道出资解决每人每天2 元以上的交通补助;对选聘制的人员实行分块包干。聘用的是派出所退休干警的由派出所解决每人每月500-800元的补助。其他人员由各镇、街道按照工作实际给予一定的误工补助;对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调解的,并且申请调解人是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调解成功后,由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查确认,并按法律援助案件给予援助补贴,这些待遇落实后,无论是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还是调解质量都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第四、降低门坎,扩充案源。人民调解工作室成立之初,主要是做好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但根据有关规定,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有一定的范围,而且要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因此,实践中案源较少。为此,我们降低了受案门坎,调整了受案范围,将调解延伸到民事纠纷、社会矛盾、治安纠纷等方面,把土地征用、城市建设、环境污染、劳动社保等矛盾纠纷全部纳入公调对接范围,改变了资源“闲置”的状况。110接警后,做好记录、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工作,预防调解不成,影响案件的处理,使公调对接工作的社会效果大大提高。目前,由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的纠纷有85%以上的是社会矛盾纠纷,这一类纠纷调解成功率高达95%以上。

三、科学规范才能深入持久,做好公调对接必须“落实五项制度”,充分发挥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的优势

“发生轻伤害案件不用怕,只要主观恶性不太大,公调对接调解它,一样和谐嘻哈哈”,这已在基层群众中广为流传。我区公调对接工作之所以能够如此有效地开展,关键是落实了“五个方面的制度”,做到了持之以恒。

一是落实衔接制度。我局根据有关规定研究制订了《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和《轻伤案件委托人民调解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为了方便群众,我区还将工作流程进一步细化,制作了《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工作流程图》,并上墙公示,使基层群众一目了然。为了完善手续,我们还制作了《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联系函》、《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反馈函》、《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移送函》和《轻伤害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回复函》等等,规范了相互之间的衔接。

二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为了定期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局坚持落实“三级”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公调对接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司法所长、各镇、街道调委会主任以及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人员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每年召开一次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分管负责人联席会议,研究落实推进的着子和措施;年底召开一次区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专题汇报工作情况,用事实和效果赢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三是落实宣传制度。我区坚持定期宣传与动态宣传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公调对接工作的宣传造势,使群众知晓,让社会认可。去年以来,我区先后结合12.4法制宣传日、严打整治等活动,定期开展各类宣传近10场次,接待咨询群众千余人次。特别是在今年329日的集中宣传中,我们的公调对接工作还得到了市、区领导的充分肯定。平时工作中,我们采取电视流动字幕、有线广播宣讲、张贴宣传资料、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和制作宣传板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四是落实督查指导制度。我们先后利用司法所建设家家到检查、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家家到检查等机会,多次从程序上和实体上对公调对接进行检查。并对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一对一的现场指导,有效督促了公调对接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我们还采取以案释法、专题讲座等形式对调解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分析、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解答调解人员的提问,有效提高了调解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五是落实管理制度。我们研究制定了轻伤害案件登记制度、档案卷宗管理制度、保密制度等,要求各镇、街道调委会对申请调解的轻伤害案件及时登记造册,对已经调结的案件由公安和司法行政两条线分别形成规范卷宗。各司法所也加强对调解卷宗的管理,对形成的卷宗统一集中存档。在此基础上,我们还组织开展卷宗质量、调解质量、调解数量量化评比活动,推动公调对接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近两年的运行和发展,我区公调对接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形成了“党政领导、司法牵头、公安配合、110联动、综治参与、共建和谐”的组织机制,构建了“公安搭台建阵地、司法主导搞调解”的工作机制,方便基层群众、节约司法资源、促进社会和谐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了充分体现,我区公调对接工作正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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