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八部门联合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人员的社会信用度和公信力,提高法律服务行业的整体形象,日前,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法制办、工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方案》,就加大法律服务机构监管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加大对法律服务市场监管力度。
亭湖区八部门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主要任务分别是:区司法局注重加强对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的资质管理,以登记注册信息、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和奖惩信息为基础,构建包括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专门监督在内的完备的监督体系,增强监督管理的有效性;区民政局注重加强经审批登记的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对面向社会从事法律咨询服务的社会法人进行清理,依法查处未经司法行政机关许可非法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社会团体及个人;区工商部门注重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的登记与管理,对申请经营范围中具有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项目,一律不予许可;区公、检、法、仲裁机关注重加强纵源头上杜绝无执业资质人员代理案件,杜绝黑律师、黑机构、办黑案的人员违法执业,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法制办注重加强对仲裁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切实保障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参与仲裁代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
据了解,此次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重点是对面向社会从事有偿服务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一次普遍清理;有针对性地集中一段时间开展打“三黑”(即黑律师、黑机构、办黑案);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依法查处超越核定业务范围、违规从事有偿服务的法律服务机构和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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