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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开展“3.15”消费维权法制宣传周活动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盐城市亭湖区司法局与有关部门联合,以“共担责任,共创和谐”为主题,以强化全社会对产品质量、食品质量的共同关注和责任意识为重点,以保障群众健康安全和保护消费者各项权益为内容,开展2008年度“3.15”消费维权法制宣传周活动。

维权周活动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刑法等与消费维权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帮助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引导消费者合理有序地表达利益诉求,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维权周活动期间,区司法局还组织律师及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专业资源,集中开展“消费需维权,法律伴你行”维权服务和行动,深入社区、农村为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畅通消费者利益诉求表达渠道,通过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着力解决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特别是侵害弱势群体权益的典型案件和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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